49. 在考量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安置環境時,下列哪一項是最需要優先考量的因素?
(A) 與一般學生互動機會
(B) 學生的障礙類別
(C) 學生家長的期望
(D) 學生的障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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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82), B(48), C(46), D(368), E(0) #2008452
統計: A(1382), B(48), C(46), D(368), E(0) #2008452
詳解 (共 5 筆)
#3395094
由於「融合教育」仍為現今安置身心n障礙學生的最高原則,各縣市鑑輔會之安n置仍以「向上安置」(儘量安置普通班能n與一般學生互動)為優先原則,過程中家n長之簽同意書,大多數家長基於孩子最利n發展之安置環境,而多予以同意。n
家長期望過高或過低都有可能,經特n教專業的說明後,以孩子最有利的學習環n境為優先安置,家長評估後才會簽同意n書,、此時與他原來的期望或者不同。n
「(A)與一般學生互動機會」並非n只是「最少限制環境」,而是強調「融合n教育」的內涵與精神。
n目前特殊教育法(民國 108 年 04n月 24 日修正)在第 18 條之規定為「特n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n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n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融合」一詞,n正式成為法定名詞。此法對於普通班環境n的支持也就是讓近八成特殊學生在普通n班接受教育(洪儷瑜,2014)。(註:洪儷n瑜(2014)。邁向融合教育之路—回顧特n殊教育法立法三十周年。載於特殊教育學會年刊,融合教育的回顧與展望,21-29。n台北,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刊。)n
D 選項若多障或重障學生認知功能n正常,應優先考量安置普通班,使與一般n學生互動,以利個人發展。因此依據障礙n程度安置,則可能安置於特教班或特殊學n校,對其個人的學習與生涯發展反而不n利。n
-新北市108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筆試試題答案疑義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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