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為保障幼兒安全、減輕事故傷害及疾病造成之家庭經濟負擔,《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應辦理幼兒團
體保險。以下有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的相關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幼兒為被保險人、幼兒父母或監護人為要保人暨受益人
(B)保費由教育局負擔三分之二,家長負擔三分之一
(C)若離園或轉至其他外縣市幼兒園就讀,自離園起 2 週後,保險效力終止
(D)非以治療為目的之健康檢查、療養或特別護理,保險人不負給付責任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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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學校及幼兒園為要保人。被保險人之...
未解鎖
(A)幼兒為被保險人、幼兒父母或監護人為...
未解鎖
A.幼兒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以承辦...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法規名稱: 臺北巿學生及幼兒團體保險自治...
未解鎖
為保障幼兒安全、減輕事故傷害及疾病造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