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關於臺北市政府「學前教育政策 3+1」(2018/7/20)的說明,下列敘述哪些是正確的?
甲、以公共化幼兒園、幼教托育愛持續、幼兒學費補助為三大主軸
乙、以「特幼公共化 100%」為補充方案推展學前教育
丙、達到學前教育 70%公共化之目標前,採取幼兒學費補助方案以減輕家長負擔
丁、教育局與社會局共同推動 0-12 歲幼教托育愛持續服務
(A)甲乙丙丁
(B)甲乙丙
(C)乙丙
(D)甲乙丁
)
統計: A(3431), B(1807), C(465), D(492), E(0) #1992257
詳解 (共 9 筆)
【發稿日期:107年7月20日】
【主 題:學前教育政策3+1,運用373間餘裕教室,作為幼托使用】
【臺北報導】
為逐年達成公共化幼兒園之目標,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全力整備餘裕空間,提供373間,近1/3左右之餘裕空間數,作為本市公共化幼兒園之基礎,並提出學前教育3+1政策,以「公共化幼兒園」、「幼教托育愛持續」及「幼兒學費補助」為3大主軸,「特幼公共化100%」為補充方案推展學前教育,提供家長優質的公共化(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教保服務,並以公共化為政策規劃及執行要點。
教育局指出,本市幼兒園公共化比例已達42%,為六都第一,非營利幼兒園數量亦為全國之冠,教育局將穩健推動公共化政策,逐年達成學前教育公共化70%之目標。在「公共化幼兒園」方面,107學年度新增11園非營利幼兒園48班增加招收1,270名幼生,公幼則新增35班增加招收525名幼生,特幼新增2班增加招收16人,並將逐年增加園班數。在「幼教托育愛持續」方面,本局與社會局共同推動0-12歲幼教托育愛持續服務,增設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2歲專班,107學年度新增47班增加招收715人,並新增28校提供幼托銜接服務,以能於111學年度達成校校有幼托之目標,讓0-12歲教保服務一條龍。
在公共化未達目標前之過渡階段期間,係採取「幼兒學費補助」方案,減輕家長負擔。自107學年度起,凡設籍本市3、4歲幼兒,與父母任一方共同設籍本市(第一學期8/1前、第二學期2/1前),並持續設籍至學期結束,其最近一年家戶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且就讀本市合法立案之私立幼兒園領有學費補助,由原先每學期2,543元(一年計5,086元)之補助,提高至每學期13,660元(一生六六大順)方案。另為照顧特殊幼生,教育局持續增設特幼班,107學年度特幼班已達36班,可收托288名特殊幼生。
另為使本市學校資源有效利用,教育局亦積極辦理空間多元活化,包含設置非營利幼兒園、托嬰中心、樂齡中心(學堂)等方案,目前共計已活化1,210間教室,其中作為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增班及設立非營利幼兒園使用之間數已達373間教室,教育局將賡續積極督請學校辦理空間多元活化運用,定期主動公開校園餘裕空間數據供市民查閱。
資料取自: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ms=72544237BBE4C5F6&s=BDE2D0E476D05745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2至4歲育兒津貼」相關資訊
2至4歲育兒津貼補助對象為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之我國籍幼兒,
且符合下列情形者:
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最近年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均未達20%。
二、未正在領取照顧該名幼兒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三、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
服務中心及特教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
四、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