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26606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
5依據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因計算錯誤導致溢繳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幾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A)七年內(B)十年內(C)三年內(D)五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