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關於遺產管理人職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A)編製遺產清冊,並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遺產清冊,管理人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編製之
(B)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間,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命其 於該期間內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之聲明,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為管理人所已知 者,應分別通知之
(C)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
(D)有繼承人承認繼承或遺產歸屬國庫時,為遺產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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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1), B(208), C(41), D(50), E(0) #3359075

詳解 (共 3 筆)

#6305620

正確答案是 (B)

解析:

  • (A) 正確: 編製遺產清冊是遺產管理人的首要職務之一,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編製。

  • (B) 錯誤: 公示催告程序之期間,民法規定為一年以上,而非六個月以上。

  • (C) 正確: 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是遺產管理人的重要職務,應按照法律規定和遺囑內容進行。

  • (D) 正確: 當有繼承人承認繼承或遺產歸屬國庫時,遺產管理人應將遺產移交給繼承人或國庫。

法條依據:

  • 民法第1179條: 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如下: 一、編製遺產清冊。 二、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 三、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限定一年以上之期間,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命其於該期間內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之聲明,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為管理人所已知者,應分別通知之。 四、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 五、有繼承人承認繼承或遺產歸屬國庫時,為遺產之移交。

重點整理:

  • 遺產管理人的職務繁瑣且責任重大,必須謹慎處理。
  • 遺產管理人應依據民法等相關規定,妥善管理遺產,以保障繼承人、債權人及受遺贈人的權益。
  • 對於遺產管理人的職務有疑問時,應諮詢專業人士(例如律師),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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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9 條 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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