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公課,為國家基於財政目的,對人民強制徵收之金錢給付義務。下列何者非公課?
(A)規費
(B)罰鍰
(C)所得稅
(D)受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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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8), B(6047), C(695), D(1123), E(0) #610657

詳解 (共 10 筆)

#896912

本文摘錄自陳清秀,稅法總論,第6版,2010年,元照出版社。


公法上金錢給付,亦即公課,包括稅捐規費受益費以及特別公課等,原則上指國家或其他公法人,為獲得收入的目的,根據公法的法律規定,所請求的一切金錢給付。

 

在具體情形,是否有一項稅捐、規費、受益費或特別公課存在,則應專門依其是否滿足此類公課的各自的概念特徵而定,至於立法者對於此類公課所選擇的名稱如何,則並不重要,蓋其可能為逃避課徵權限問題而選擇某一種公課名稱[1]。故有關稅捐概念以及其他公課概念的區別,實有必要加以澄清。

 

參考資料


考古題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原因

1.依法令

2.本於法令的行政處分

3.法院的裁定。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2

本法第2條所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下:

一、款、納金、滯報費、息、滯報金、怠報金及估金。

二、罰鍰及怠金。→得與罰鍰並科,不適用一行為不二罰原則。若當事人持續不履行義務,執行機關得連續處怠金。怠金逾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分署。

三、代履行費用。

四、其他公法上應給付金錢之義務。


參考出處:法條或摩友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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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667
個人拙見,公課跟罰鍰最大的差別,在於公課是人民履行義務,以達成行政目的之公負擔,而罰鍰是違背行政法上義務而科以制裁之行政罰。公負擔分為自然給付與金錢給付兩種,公課是屬於以金錢為給付內容之公負擔,而行政罰分為罰鍰、沒入與其他種類(詳見行政罰法第2條),罰鍰則是以金錢為處罰種類之行政罰
受益費是國家為謀公共利益,而設置、建造或維護公共設施時,對因此而享有特別利益之人民所強制徵收,用以補償有關費用支出之金錢給付義務。例如道路之鋪設、水道之整建等。

若有錯誤,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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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133
公課,為國家基於財政目的,對人民強制徵收之金錢給付義務。--------------罰款,闖紅燈是妳自己要闖的不然國家不會跟你強制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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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502
罰鍰是在人民違反某項行政法上義務時,為處罰人民以維護秩序,而向人民收取的,並不是國家基於何種財政目的而向人民收取的。例如闖紅燈被罰鍰時,難道國家是為了達到某項財政目的才處以罰鍰嗎?當然不是。國家只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才對闖紅燈的人處以罰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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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107

B:罰鍰是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被課以之行政秩序罰,並非公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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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084
規費、所得稅、受益費、健保費等為公法上應給付金錢之義務,可以行政執行罰強制徵收
而罰鍰為行政罰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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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9242

公課=國家基於法律授權,財政收入為目的,對人民強制徵收之金錢給付義務。可分為:

租稅規費受益費社會保險費特別公課(如空汙費、工業開發管理基金、未進用原住民之代金)

資料來源:林清選擇百分百解析(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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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307
應該要說公課是所有人的公法金錢給付,而罰鍰則是個案的公法金錢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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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701
受益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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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401
釋字621:罰鍰乃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一種,....
這樣4F說的公法金錢=公課 不就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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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26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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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規費 (X)(B)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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