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土地登記規則有關繼承登記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受遺贈人申辦遺贈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由繼承人先辦繼承登記後,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
如遺囑另指定有遺產管理人時,應於辦畢遺產管理人及繼承登記後,由遺產管理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
(B)胎兒為繼承人時,應由其母以胎兒名義申請登記,俟其出生辦理戶籍登記後,再行辦理更名登記
(C)遺產管理人就其所管理之土地申請遺產管理人登記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提出親屬會議選定或經
法院選任之證明文件
(D)繼承人為 2 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 1 人或數人
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土地登記規則123條受遺贈人申辦遺贈之土...
未解鎖
土地登記規則 第 123 條 受遺贈人...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土地登記規則 第 123 條 受遺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