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對於法律條文中「推定」與「視為」之敘述,何者正確?
(A)「視為」之意義為,法律明文規定,符合一定構成要件時,擬制發生一定效果
(B)被「視為」之事項可以舉反證推翻之,被「推定」者則不可
(C)二者均可以舉反證推翻之
(D)二者均不可以舉反證推翻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001), B(479), C(301), D(66), E(0) #1608054

詳解 (共 5 筆)

#2413769

視為,立法者衡量利益、價值,特將符合某種要件之事實,擬制 (以明文強制規定之) 成為特定之法律事實。
推定,立法者衡量利益、價值,特將符合某種要件之事實,推測其屬於特定之法律事實,與「視為」之相異處,乃推定可舉反證推翻;視為則不能舉反證推翻,話說了算。

155
1
#2314057

「視為」與「推定」,兩者有下列不同: 
1.目的不同: 
視為係為保護社會的公益,對於某一事實所為之規定;而推定則為避免舉證困難,所為之推論定之。 
2.可否推翻不同: 
視為既為保護社會公益而設,因此不論事實是否與視為相符,均不得舉證推翻;而推定則為避免舉證困難而設,因此若事實與所推定的不同時,自得舉證加以推翻。 

71
0
#2362863
視為=視如己出,像自己的兒子是無法推翻的
(共 2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2
2
#2286548
推定是指法律明文規定,符合一定構成要件時...
(共 1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6
0
#2416885
推定可以推翻,擬制不可以推翻
(共 1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