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16 條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A)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依法請求法院救濟
(B)保障訴訟權之審級制度,應設置通常上訴救濟制度
(C)法院之審判程序,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D)人民經法院訴訟程序所謀求之權利救濟,應及時且有效
統計: A(240), B(3864), C(780), D(1650), E(0) #1608062
詳解 (共 10 筆)
審級制度非憲法16條保障之訴訟權,而是立法機關以法律規定的!!!
憲法第十六條所規定之訴訟權,係以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依正當法律程序請求法院救濟為其核心內容。而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程序及相關要件,則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政策目的,以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以法律為正當合理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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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關於憲法第 16 條訴訟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訴訟權具有司法上受益權之性質
(B)訴訟權之保障,實質上須使人民之權利獲得確實有效之保護
(C)訴訟權之具體內容,應由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予以形成
(D)各種訴訟案件之審級制度,屬憲法保留事項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05 年 -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四等)-法學#57792
答案:D
7 下列何者屬於憲法第 16 條人民訴訟權保障的核心內容?
(A)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程序
(B)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政策目的
(C)依正當法律程序請求法院救濟
(D)訴訟制度之功能
公職◆憲法- 103 年 - 103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103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士級晉佐級中華民國憲法大意#18202
答案:C
1.下列何者不屬於訴訟權保障之核心領域?
(A)受公平審判之權利
(B)受及時審判之權利
(C)受三級三審之審級制度保障權利
(D)聽審請求權
高考三等◆法學知識- 102 年 - 102年 高考三級 法學緒論#10644
答案:C
10 下列何者不屬於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所闡釋之訴訟權保障之核心領域?
(A)建立三級三審制度
(B)人民訴請法院救濟之權利
(C)保障當事人有陳述說明之機會
(D)受公平審判之權利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98 年 -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三等 地特四等#3910
答案:A
(網路搜尋資料) : 人民訴訟權之核心內涵
人民之訴訟權保障(憲法第16條)
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原則,人民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院提起訴訟 (A),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 (C),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D),此乃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而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程序及相關要件,則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政策目的,以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以法律為正當合理之規定。(釋字第396、512、574、591號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