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關地方自治法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自治條例不得規定處以罰鍰以外之其他種類行政罰
(B)自律規則係由地方立法機關訂定發布,並報各該上級政府備查
(C)自治規則無須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
(D)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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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86), B(272), C(213), D(27), E(0) #3017028
統計: A(2486), B(272), C(213), D(27), E(0) #3017028
詳解 (共 7 筆)
#5661243
(A) 自治條例不得規定處以罰鍰以外之其他種類行政罰
地方自治法第26條第2項 第3項
罰鍰(10萬以下)+其他行政罰(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之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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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2312
(A)地方制度法第26條規定,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並得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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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9654
(A )第26條第二項
(B)第31條第一項.第二項
(C)第25條
(D)第30條第三項
(B)第31條第一項.第二項
(C)第25條
(D)第30條第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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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5204
10萬勒停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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