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應經何者之決議?
(A)行政院會議
(B)立法院
(C)司法院大法官會議
(D)國策顧問會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90), B(805), C(19), D(17), E(0) #523701
統計: A(3090), B(805), C(19), D(17), E(0) #523701
詳解 (共 10 筆)
#766462
緊急命令的發布:
事先: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事後:經立法院追認
142
1
#971300
13.2009年八八水災後曾興起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的輿論。請問,依據我國憲法,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需要經過那些程序才算生效?
(A)總統簽署、行政院副署
(B)立法院提議,監察院議決
(C)行政院院會決議,立法院追認
(D)行政院院會決議,大法官解釋通過
(A)總統簽署、行政院副署
(B)立法院提議,監察院議決
(C)行政院院會決議,立法院追認
(D)行政院院會決議,大法官解釋通過
答案:C
31
0
#1234829
補充相關內容
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應於發布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若該緊急命令係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立法院應於3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7日內追認之。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23
0
#764829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
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
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
急命令立即失效。
增修條文是"得"耶,A能算對嗎
增修條文是"得"耶,A能算對嗎
17
0
#769642
法條中的"得"是指總統得發布緊急命令
12
0
#814030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行政院會議決議,立院追認(10日)
9
0
#766460
1.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2.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
7
0
#867864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
取總統國情報告。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6條:
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並備質詢。因 故不能出席者,應於開會前檢送必須請假之理由及行政院院長批准之請假 書。得是指後者必須做的事,應則是指前者必須做的事。就條文用字“得”就必須要政院會議決議,題目問“應”其實結果是一樣。
6
0
#942450
因為要行政院去執行,所以要經過行政院之決議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