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應經何者之決議? (A)行政院會議(B)立法院(C)司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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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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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 川流 高二下 (2019/12/30)
憲修2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 憲法第43條 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 查看完整內容 |
20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9/1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憲法》,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