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郵政公司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員檢查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時,規避、妨礙或拒絕檢 查,最少處中華郵政公司多少罰鍰?
(A)新臺幣 20 萬元
(B)新臺幣 30 萬元
(C)新臺幣 40 萬元
(D)新臺幣 5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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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6), B(472), C(20), D(3488), E(0) #2817969

詳解 (共 3 筆)

#5643768
<郵政儲金匯兌法第27條>
中華郵政公司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第十三條規定,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中華郵政公司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D)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二、隱匿或毀損業務或財務狀況之帳冊文件
三、對檢查人員詢問其職務上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或故意答復不實
四、逾期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查核費用
故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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