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民法第74條規定,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 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 為或減輕其給付。該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幾年內為之?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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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8), B(340), C(78), D(110), E(0) #3381116
統計: A(308), B(340), C(78), D(110), E(0) #3381116
詳解 (共 8 筆)
#6300364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74
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民法§74
法律行為,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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