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何者非行程程序之當事人?
(A)反應路口號誌故障之陳情人
(B)刑事訴訟之被告
(C)被警察勸導的交通違規行為人。
(D)代辦汽車檢驗之汽車修理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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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149), C(5), D(54), E(0) #3122033

詳解 (共 2 筆)

#5868029

行政程序法第21條:

有行政程序之當事人能力者如下︰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
四、行政機關。
五、其他依法律規定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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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5645
本法所稱之當事人如下︰
一、申請人及申請之相對人。
二、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之相對人。(C)
三、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之相對人。(D)
四、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之相對人。
五、對行政機關陳情之人。(A)
六、其他依本法規定參加行政程序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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