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四條,所稱保險業理賠人員指為保險業
依保險契約簽署應否賠償之人,下列關於其資格限制之敘述,何者錯誤?
(A) 保險業理賠人員不得對其於任理賠人員前五年內核保之案件執
行理賠業務
(B) 最近五年內曾經涉及不法或其他不誠信、不正當之行為經刑事
判決確定,顯示其不適合擔任保險業核保、理賠人員者,保險
業不得聘用之
(C) 曾任保險業核保人員,並在國內實際協助處理理賠業務一年以
上者
(D)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實際協助處理理
賠業務五年以上,而其中至少一年係在國內從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