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對於受虐兒童的服務,下列何者不屬於?
(A)支持性服務
(B)補充性服務
(C)替代性服務
(D)回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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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65), C(87), D(512), E(0) #109119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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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宿服務與安全保護
與警政單位合作,建立安全保護系統,提供兒童少年緊急、短期安置場所,以保護其安全,避免再次受到不當對待。待其生活與情緒穩定之後,再轉至寄養家庭或親友住處接受照顧。
(二)生活輔導與教育
安排規律的生活作息,協助兒童少年改善不良的生活習性,並學習適當的生活態度與價值觀念。
(三)醫療協助
當受虐兒童少年因虐待事件造成身體傷害而需要治療時,隨即聯繫醫療資源給予即時的醫療照護;若其患有其他疾病,本會亦會協助其轉介至醫療單位接受治療。
(四)心理創傷復原服務
遭受虐待的兒童少年在心靈方面會有極大的創傷,需要立即、深入、長期的療癒,否則會對其造成一輩子、甚至虐待下一代的不良影響。因此,本會根據其問題、狀況與需求,安排其接受個別、團體或家庭的諮商輔導,如有進一步的需要,亦結合心理治療資源,提供深入的心理治療,以協助受虐的兒童少年走出身心重創的陰影。
(五)就學就業輔導
對於需要長時間安置的受虐兒童少年,協助其轉學或課業輔導,使其繼續接受學校教育;另對於準備自立或即將就業的少年,提供其生涯輔導或轉介相關職業訓練資源,協助其得到適當之發展。
(六)家庭關係重建與輔導
受到父母虐待的兒童少年,其家庭多有功能失調、親子衝突、婚姻失和等問題,因此需要協助其家庭重整,恢復家庭功能、重建親子關係,讓兒童少年能順利返家。
(七)育樂休閒活動
藉由育樂休閒活動擴展兒童少年的視野,並藉由活動的參與,提昇其生活技能、自信心、適應社會之能力,學習文化、環保、科學、自我保護等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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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24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於因遭受不當對待、疏忽照顧、虐待的兒童少年,若其於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可經由社政主管機關轉介安置,提供其安全、隱密之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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