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為了鼓勵我國中等學校以上學生參與競技運動,教育部訂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 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下列何者符合「甄審」資格?
(A)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得第 8 名
(B)代表國家參加亞洲運動會獲得第 3 名
(C)代表國家參加東亞運獲得第 5 名
(D)參加全民運動會獲得第 6 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7), B(1081), C(30), D(26), E(0) #3115967

詳解 (共 3 筆)

#6008996

國際比賽-甄審(亞、奧運)
國內比賽-甄試(全中、國、民運)

17
0
#5844958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5976009
第二條各款所定學生,依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規定,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運動賽會(以下簡稱國際賽會),獲得下列成績之一者,得申請甄審
一、奧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奧運):成績不限。
二、亞洲運動會(以下簡稱亞運):奧運種類前八名,非奧運種類前六名。
三、世界大學運動會:前六名。
四、世界運動會:前六名。
五、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前六名。
六、亞洲青年運動會:前四名。
七、東亞青年運動會:前三名。
八、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主辦之下列正式賽會:
(一)世界錦標(盃)賽:奧運種類前八名,非奧運種類前六名。
(二)世界青年錦標賽:前四名。
(三)世界青少年錦標賽:前四名。
九、亞洲單項運動總(協)會主辦之下列正式賽會:
(一)亞洲錦標(盃)賽:前四名。
(二)亞洲青年錦標賽:前四名。
(三)亞洲青少年錦標賽:前四名。
十、其他賽會名稱及名次:
(一)世界中學生運動會:前四名。
(二)亞洲室內及武藝運動會、亞洲沙灘運動會:前三名。
(三)亞洲及太平洋(以下簡稱亞太)運動組織主辦之下列正式賽會:
1.亞太錦標(盃)賽:前四名。
2.亞太青年錦標賽:前四名。
3.亞太青少年錦標賽:前四名。
(四)國際大學運動總會主辦之世界大學單項錦標賽:前六名。
(五)國際學校運動總會主辦之世界中學單項錦標賽:國家組前四名或學校組前三名。
(六)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認可公告之賽會及名次

第 6 條
第二條各款學生,參加國際賽會或國內全國性運動賽會(以下簡稱國內賽會),獲得下列成績之一者,得申請甄試:
一、參加第四條各款規定賽會:成績不限。
二、參加前款以外之下列國際賽會,獲得前三名:
(一)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亞洲單項運動總(協)會,或亞太運動組織主辦或認可之運動錦標賽。
(二)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認可之單項運動協會遴選及培訓或邀請參加之賽會。
三、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前八名。
四、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前八名。
五、本部核定辦理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最優級組前八名。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