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下列那一個國家的公務人員擁有完整的勞動三權?
(A)美國
(B)日本
(C)法國
(D)中華民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1), B(23), C(471), D(63), E(0) #1483310
統計: A(61), B(23), C(471), D(63), E(0) #1483310
詳解 (共 2 筆)
#1556823
勞動三權包括:結社權、協商權及罷工權。
只有法國的公務員有罷工的權利
其他國家沒有
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15&Page=2063&Index=10
27
2
#1583038
勞動三權是通指下列三個勞工權利,目前在很多國家的法律中得到承認。
團結權,也稱自由結社權,指雇員有自願團結起來,建立或參加工會等勞工團體的權利。
團體交涉權,也稱集體談判權,指雇員有通過工會等代表,集體和僱主交涉、談判僱傭合約的權利。
團體爭議權,也稱罷工權,指當和僱主發生爭議的時候,雇員有組織集體行動(包括罷工)抗議而不受僱主懲罰的權利。
但在罷工一點上,很多國家的法律在肯定普遍罷工權的同時,特別排除了特定行業人員(例如公務員、教師、軍人和一些公眾服務部門)的罷工權,或者要求其在罷工的時候維持最低服務水平。
除法國於其國家公務人員法第十條明定,公務人員得依有關法律規定之範圍行使罷工權;英國對公務人員之爭議權或罷工權,法律上未明文禁止,但依敕令,參加爭議行為者,應受懲戒處分;美國部分州如明尼蘇達州、賓州、夏威夷州等以制定法方式賦予公務人員罷工權(此乃各州自行立法例,並未普及全國,聯邦相關法律,不准公務人員罷工)外,其餘各國,均明文禁止公務人員之罷工權。我國公務人員與國家間之公法上職務關係,有別於勞工與雇主間之勞雇關係,公務人員協會原無勞動三權之問題,惟為期明確,仍參酌大多數國家之立法例,明文禁止其從事罷工及與之相當之行為。
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