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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基測◆考科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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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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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574 |
科目:
金融基測◆考科Ⅲ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574
年份:
109年
科目:
金融基測◆考科Ⅲ
50.依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訴訟上和解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成立訴訟上和解應製作和解筆錄
(B)訴訟上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C)第三人經法院之許可,得參加訴訟上和解
(D)倘訴訟上和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時,當事人不得請求繼續審判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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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huguozhi
B1 ·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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