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甲涉嫌犯有重傷害之案件,而被拘提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訊問。於訊問中,甲並不否認其傷害被害人,但是同時主張其係因為患有精神疾病,無法控制自己行為。檢察官為了解甲之精神狀況,以決定後續之程序應如何進行,擬將甲送至某教學醫院,請精神科醫師診斷並提供專業意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必須有鑑定留置票,方得將甲送入教學醫院。但是若鑑定留置之時間不超過 24 小時者,則不在此限
(B)必須有鑑定留置票,方得將甲送入教學醫院,以確認其心神狀態。又因為鑑定留置屬於鑑定處分之一種,與羈押有其本質上之不同,故鑑定留置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於審判中由法院簽名
(C)為避免人民之人身自由及其他權益受到過度侵害,鑑定留置之期間不得逾 7 日。又為防止偵查機關以鑑定留置之名,行羈押之實,鑑定留置之期間不得延長之
(D)若犯罪嫌疑人甲不服送入教學醫院之決定,只得附隨於本案審理中聲明不服,無法單獨提起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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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6), B(79), C(64), D(13), E(0) #69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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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9653
刑事訴訟法第203-1條前條第三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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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6128
(A)203-1
(B)203-1Ⅳ→法官保留
(C)203-3Ⅰ→得延長至2個月
(D)404Ⅰ第2款→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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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8978
(A)刑訴203-1:前條第三項情形,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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