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根據我國現行《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之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原就讀學校應於何時 為欲升學高中職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學生召開轉銜會議,並於學生就學安置確定後多久的時間內完成通 報?
(A)前一學期;兩星期內
(B)前一學期;一個月內
(C)前一個月;兩星期內
(D)前一個月;一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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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3), B(39), C(320), D(6), E(0) #1325474
統計: A(793), B(39), C(320), D(6), E(0) #1325474
詳解 (共 7 筆)
#1391178
第六條
學生進入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國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學校、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學校,完成通報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第8條
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或錄取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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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411
國小為: 前一個月會議,後兩周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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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4679
請協助刪除D選項
第5頁,總共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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