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65歲癌末病人,醫師評估其壽命最多只剩一個月,病人考慮填寫「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意願書,她詢問你的意見,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 基於不傷害原則,告訴病人,為了不讓子女難過,應努力活下去
(B) 基於行善原則,告知陳太太現在醫療科技很發達,仍有治癒可能,勸她不要放棄
(C) 基於自主原則,如病人已充分了解「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意義,應尊重她的決定
(D) 基於公平正義原則,病人已無治癒希望,繼續施予治療,恐也是無效醫療,應避免
醫療資源浪費,故應尊重病人之決定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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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傷害原則-避免病人承擔任何受傷害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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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有自我決定的意願及權利 我們應給予尊...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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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自主原則(The princi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