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十八歲之未婚男女,在旅館內幽會,應處何罪?
(A)通姦罪
(B)無罪
(C)強制猥褻罪
(D)引誘良家婦女與人姦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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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4610), C(131), D(75), E(0) #268238
統計: A(33), B(4610), C(131), D(75), E(0) #268238
詳解 (共 2 筆)
#1047959
第227條(未成年人)【告訴乃論】§229-1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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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6241
18歲,不符合第2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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