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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11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16029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16029

年份:112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53為執行名義之確定判決主文為:「甲應於乙給付新臺幣二千萬元之同時,將A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 下列何項時點,視為甲已為移轉A地所有權登記之意思表示,而無開始強制執行之必要?
(A)判決確定時
(B)乙已將新臺幣(下同)2,000萬元向提存所提存時
(C)強制執行聲請時
(D)銀行核發乙已給付2,000萬元之證明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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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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