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下列哪一種情形,原處分機關不得逕依職權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
(A)廢止原因發生後已逾 2 年
(B)法規明文准許廢止者
(C)該授益處分附有負擔,而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
(D)該授益處分作成時已明文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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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01), B(100), C(279), D(229), E(0) #561266
統計: A(2801), B(100), C(279), D(229), E(0) #561266
詳解 (共 8 筆)
#810016
行政程序法第123條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 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 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一、法規准許廢止者。 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 將有危害者。 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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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687
行政程序法124條
前條之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二年內為之。
前條之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二年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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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942
法規、保留、負擔、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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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103
這題A的重點
應為 第124條 為 廢止原因發生後2年內為之,而非 知有廢止原因;
之前有看過類似題目,就用一個知字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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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311
請問這樣超過兩年還能廢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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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547
請問各位高手,4樓大大所提問的問題是否能依行程法第128條來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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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222
不行了,超過兩年了,行程法124條有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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