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下列行政院院長辭職的情形,何者為其憲法上之義務性辭職?
(A)覆議時,立法委員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即應辭職
(B)行政院院長因政治理念與總統不合而提出辭職
(C)行政院院長因身體健康因素而提出辭職
(D)行政院院長因立法委員改選而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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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5), B(431), C(104), D(1645), E(0) #134906

詳解 (共 7 筆)

#809047
新任總統就職: 禮貌、非義務性辭職。
立法委員改選: 義務性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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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373
都是從大法官釋字出來的喔,
釋字387: 行政院長於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辭職(連同內閣總辭)。
釋字419: 行政院院長於新任總統就職時提出總辭,係基於尊重國家元首所為之禮貌性辭職,並非其憲法上之義務。

詳細解釋文內容請您直接在YAHOO首頁上搜尋釋字387及419點近去就可以看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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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17

憲法五十七條已被凍結

釋字第 419 

理由書

司法院釋字第三八七號解釋作成後,行政院院長應於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提出總辭,乃新的憲政制度,連院長八十五年年一月二十五日即係基於憲法義務之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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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90

釋字第 419

理由書

司法院釋字第三八七號解釋作成後,行政院院長應於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提出總辭,乃新的憲政制度,連院長八十五年年一月二十五日即係基於憲法義務之辭職

依憲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經總統之核可,移請覆議;或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之核可,移請覆議,覆議時分別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若行政院院長不欲接受而向總統提出辭職時,亦屬憲法上義務性之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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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7485
三分之二是憲法本文第57條,現在已經沒在...
(共 7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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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436
覆議時應該是1/2以上決議維持原案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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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772
行政院院長因立法委員改選而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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