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以某一學科為中心,其他學科力求與此中心學科相配合,此課程設計方式為:
(A)合科
(B)核心
(C)相關
(D)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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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1059), C(252), D(42), E(0) #180707
統計: A(39), B(1059), C(252), D(42), E(0) #180707
詳解 (共 6 筆)
#199997
1.分科課程:以科目為單位的課程(最傳統)
2.相關課程:分科課程,加強各科目間之聯繫及聯絡教學
3.合科課程:將有關科目合併,成為一個新的課目,各科之間的界線仍存在
4.廣博課程:將課程分為幾個大類,完全打破科目界線,類似學習領域
5.核心課程:以某一科目為中心,其他科目力求與此配合
6.活動課程:以兒童生活為中心
7.同位課程:將課程分為兩部分,一部份相關(3/4),其餘活動。
8.潛在課程:是指學校正式課程表之外許多有形、無形的因素,對學生的影響
9.空無課程:又稱懸缺課程,應教而未教的
10.空白課程:正式課程中留白的部分
11.融合課程: 或稱合科課程,把部分科目統合兼併於範圍較廣的新科目
2.相關課程:分科課程,加強各科目間之聯繫及聯絡教學
3.合科課程:將有關科目合併,成為一個新的課目,各科之間的界線仍存在
4.廣博課程:將課程分為幾個大類,完全打破科目界線,類似學習領域
5.核心課程:以某一科目為中心,其他科目力求與此配合
6.活動課程:以兒童生活為中心
7.同位課程:將課程分為兩部分,一部份相關(3/4),其餘活動。
8.潛在課程:是指學校正式課程表之外許多有形、無形的因素,對學生的影響
9.空無課程:又稱懸缺課程,應教而未教的
10.空白課程:正式課程中留白的部分
11.融合課程: 或稱合科課程,把部分科目統合兼併於範圍較廣的新科目
56
4
#663807
有關最佳解所說之疑慮
融合課程=合科課程
而融合課程(合科):原有主體性消失 應該原有學科界限消失才是
相關考題:
(1)將兩個以上的科目統合於範圍較廣泛的新科目名稱下,原有科目之獨立主體性消失不見,此為何種課程?(A)相關課程(B)核心課程(C)廣域課程(D)融合課程。 答:D
9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第20題
(2)將兩個以上的課程放在一起教學,給予新的科目名稱,而原本科目的主體不再存在。請問這是屬於下列何種課程類型 A 核心課程 B 整合課程 C 合科課程 D 融合課程 答:C、D (97教檢--課程與教學)
疑義內容:
根據歐陽教教授主編,師大學苑出版的「教育概論」一書P.237指出「融合課程亦稱合科課程,把兩個以上的科目統合於範圍較廣的新科目名稱之下,原有科目的獨立主體性消失不見。」本段內容和考題有三點相同:
一、將兩個以上的科目放在一起教學
二、給予新的科目名稱
三、原本科目的主體性不再存在
因而確定所指內容相同。又融合課程即是合科課程。建議本題C、D選項皆能給分。
本題建議處理方式:本題答案更正為C或D。
資料佐證來源-書名:教育概論;作者:歐陽教(主編);出版年次:民國85年11月;印刷年次:民國85年11月初版;頁次:237
7
0
#338108
回一樓,因為那一學科就是社會學科 題目打出來社會學科 大家都會寫了
4
0
#199815
3
1
#796256
樓上,題目並未說「原本科目的主體性不再存在」,是說「以某一學科為中心,其他學科力求與此中心學科相配合」(即以某一學科為核心之意),故主體性依然存在,並不適合更改答案
1
0
#199386
為什麼是B呢~B不是以社會議題為中心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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