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依外國法院確定判決在我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者,關於其許可強制執行之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必須經過我國法院審查承認與宣告執行與否,係自動承認制度的例外
(B)其許可強制執行之判決,違反自動承認制度之精神
(C)其許可強制執行之判決,僅賦予外國確定裁判在我國境內的執行力
(D)其許可強制執行之判決,違反實質再審查禁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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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11), C(201), D(17), E(0) #627869
統計: A(124), B(11), C(201), D(17), E(0) #627869
詳解 (共 1 筆)
#1437122
強制執行法中,「許可強制執行之判決」僅賦予外國法院確定判決在我國執行之能力,關於實體法上對錯,並不在判決的審理範圍內。
故C選項是對的。
這題勉強可以說是考國際私法,因為規定在強制執行法
故C選項是對的。
這題勉強可以說是考國際私法,因為規定在強制執行法
| 第 4-1 條 | 依外國法院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者,以該判決無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二 條各款情形之一,並經中華民國法院以判決宣示許可其執行者為限,得為 強制執行。 前項請求許可執行之訴,由債務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債務人於中華民國 無住所者,由執行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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