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我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按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分別評分。其中工作分數占考績總分數的百分比為何?
(A)百分之六十五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四十
(D)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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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4), B(526), C(195), D(77), E(0) #161600

詳解 (共 7 筆)

#1417456

已經修正嚕

第 3 條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 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六十五;操行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五;學識及才能 各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 考績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但各機關得視業務特殊需要,另行訂定,報 銓敘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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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755
實際的生活應該是背景、關係、年資占了100%,學的東西跟真實的世界都有一段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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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71155
工作    操行   學識   才能
10         4          3        3         (每項 5分)
50%   20%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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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3938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根據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3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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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09

 

我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按其作、行、識、能四項分別評分。其中工作分數占考績總分數的百分比為何?
(A) 60%
(B) 50%
(C) 40%
(D) 30%


~
解析 :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3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作、行、識、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工作占考績分數 50%;操行占考績分數 20%;學識及才能各占考績分數15% 考績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但各機關得視業務特殊需要,另行訂定,報銓敘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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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3939
原本題目:

56 我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按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分別評分。其中工作分數占考績總分數的百分比為何?(A)百分之六十(B)百分之五十(C)百分之四十(D)百分之三十

修改成為

56 我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按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分別評分。其中工作分數占考績總分數的百分比為何?(A)百分之六十五(B)百分之五十(C)百分之四十(D)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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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68363

 

我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年終考績,按其四項分別評分。其中工作分數占考績總分數的百分比為何?

(A) 百分之六十

(B) 百分之五十

(C) 百分之四十

(D) 百分之三十

 

~解析 :

 

《公務人員任用法》V.S.《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4 ( 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事項 )         

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如係主管職務,並應注意其領導能力。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5 ( 年終考績 ()  - 依據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行之。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重點 :

 

《公務人員任用法》→ 驗。

《公務人員考績法》→ (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而「平時考核」之「項目」有「四項」= 考績」之「評分- 以下四項「平時考核」之「細目」占「考績分數百分比」為 : 學識 ( 15 % )工作 ( 50 % );才能 ( 15 % );操行 ( 20 % )

※ 注意 !「品德」=「操行」喔 !

※ 注意 !「學歷」≠「學識」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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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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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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