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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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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臺北縣94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暨代理代課教師聯合筆試試題 科目:特殊教育(身障)#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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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臺北縣94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暨代理代課教師聯合筆試試題 科目:特殊教育(身障)#1390 |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臺北縣94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暨代理代課教師聯合筆試試題 科目:特殊教育(身障)#1390
年份:
94年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56.現行的特殊教育法中,對於特殊教育經費之規定何者為正確?
(A)中央政府特教預算,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之10%
(B)特教經費應優先辦理資優教育
(C)中央補助地方經費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
(D)中央政府不得補助地方辦理資優教育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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