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2.依現行刑法規定,非公務員但因過失洩漏自己職務上知悉之國防以外秘密者,應處:
(A)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B)洩漏公務機密罪
(C)背信罪
(D)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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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9), B(76), C(76), D(741), E(0) #268280
統計: A(689), B(76), C(76), D(741), E(0) #268280
詳解 (共 6 筆)
#1093056
第 132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
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
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題目是:
非公務員但因過失洩漏自己職務上知悉之國防以外秘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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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449
重點在(過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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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9514
132第三項的「非公務員」要件需”故意“,過失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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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4923
何謂背信罪?法定刑期為何?
依照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那什麼叫做背信罪?依照法院實務見解:「為他人處理事務,違背誠信義務所要求的信任關係,從事違反任務的行為,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才能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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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445
非公務員,但因過失,洩漏 自己 職務上知悉之國防 ~~~~~以外秘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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