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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9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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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9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7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9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37
年份:
94年
科目:
公職◆憲法
59.關於法人作為人權主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法人得作為人權之主體
(B)所有公法人皆得為人權之主體
(C)法人可以享有財產權
(D)法人可以享有訴訟權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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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6 ·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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