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有關選舉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未獲政黨推薦之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須繳納連署保證金之規定,違反平等原則
(B)立法委員選舉採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並不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C)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
(D)選舉訴訟採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屬立法機關自由形成之範圍
統計: A(3139), B(128), C(422), D(638), E(0) #2065235
詳解 (共 7 筆)
A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 第 468 號
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立法機關依此制定法律,規範總統、副總統之選舉程序,應符合公平合理之原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須於法定期間內尋求最近一次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之連署,旨在採行連署制度,以表達被連署人有相當程度之政治支持,藉與政黨推薦候選人之要件相平衡,並防止人民任意參與總統、副總統之候選,耗費社會資源,在合理範圍內所為適當之規範,尚難認為對總統、副總統之被選舉權為不必要之限制,與憲法規定之平等權亦無違背。又為保證連署人數確有同條第四項所定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由被連署人依同條第一項提供保證金新台幣一百萬元,並未逾越立法裁量之範圍,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尚無違背。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及查核辦法係主管機關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三條第九項授權所訂定,其授權有明確之目的及範圍,同辦法第二條第三項關於書件不全、不符規定或保證金不足者,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拒絕受理其申請之規定,符合法律授權之意旨,與憲法並無牴觸。惟關於上開被選舉權行使之要件,應隨社會變遷及政治發展之情形,適時檢討改進,以副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之本旨,乃屬當然。
B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 第 721 號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關於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政黨比例代表席次及政黨門檻規定部分,並未違反現行憲法賴以存立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關於並立制及政黨門檻規定部分,與上開增修條文規定內容相同,亦不生牴觸憲法之疑義。
C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 第 311 號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僑居國外國民及全國不分區之中央民意代表,係按該次選舉政黨得票總數比例方式產生,而非由選舉區之選民逕以投票方式選出,自無從由選舉區之選民以投票方式予以罷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與憲法並無牴觸。惟此種民意代表如喪失其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自應喪失其中央民意代表之資格,方符憲法增設此一制度之本旨,其所遺缺額之遞補,應以法律定之。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75 條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
D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 第 442 號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旨在確保人民得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及受公平之審判。至於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制度及相關程序,立法機關自得衡量訴訟性質以法律為合理之規定。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選舉訴訟採二審終結不得提起再審之訴,係立法機關自由形成之範圍,符合選舉訴訟事件之特性,於憲法保障之人民訴訟權尚無侵害,且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亦無牴觸。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127 條
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法院審理選舉、罷免訴訟時,應依職權調查必要之事證。
選舉保證金:
一般民代,無黨多一倍→違憲
總統,無黨多一倍,且須連署1.5%+100萬→合憲
覺得A是為了設陷阱而出的爛選項,釋字468是針對繳納保證金,根本沒提到未獲政黨推薦和平等權的連結,那是釋字340處理的
340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憲法第七條定有明文.人民登記為各類公職候選人時.應繳納保證金.其數額由選舉委員會先期公告.但村里長嘔選人免予繳納.中華民國八十年八月二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亦有明文規定.同條第二項則規定[ .政黨推薦之區域.山胞候選人.其保證金減半繳納.但政撤回推薦者.應全額繳納 ].無異使政無政黨推薦之候選人.須繳納校正等推薦之候選人為高之保證金.如主管機關公告之保證金過高時.則有意參選者.僅須結合少數人員.即可依法以備案方式成立政黨.再以政黨推薦名義減輕其負擔.反足使小黨林立.無助於政黨政治之健全發展.世上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係對人民參政權所為不必要之限制.形成不合理之差別待遇.與首開憲法第七條規定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不再適用
@A dream comes
最佳解的釋字打錯了
J311➡️J331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