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下列何者不是憲法本文及憲法增修條文所採行之土地政策內涵?
(A)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
(B)土地價值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
(C)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
(D)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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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 B(727), C(111), D(124), E(0) #133499

詳解 (共 2 筆)

#297971

第143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
土地價值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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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6143
(B)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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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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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土地價值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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