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按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班級數在十二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甲校的 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總人數為十五人,則家長代表至少應為幾人?
(A)三人
(B)五人
(C)八人
(D)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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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12), B(1278), C(393), D(315), E(0) #1889197

詳解 (共 7 筆)

#3210375

國民教育法第20-1條:學校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學生申訴制度。學校班級數在十二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其中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

教師法第11條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其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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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0678

**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

故題目說的甲校的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總人數為十五人

則家長代表至少應為(三人)  15x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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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0892
國民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105年06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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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5464
第 20-1 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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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831
家長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甲校的學生申訴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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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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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班級數在十二班以上者,應成立學生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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