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國際法上對於個人應負擔之責任多半規定於國際協定中,以下就個人應負國際法上責任之情況,何者錯誤?
(A)依羅馬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國際刑事法院」主要目的係審判犯下重大國際罪行之個人,包括滅絕種族罪、違反人道罪、戰爭罪和侵略罪等
(B)1948年訂立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規定,凡犯滅絕種族罪之個人(尤其是國家元首或軍事將領),均應懲治之
(C)1984年禁止酷刑公約第4條第1項規定,一切酷刑行為均應訂為刑事罪行,締約國必須對觸犯罪行之個人起訴,或引渡給有管轄權之國家
(D)1993年之「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及1994年之「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均由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負責籌設成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5), B(155), C(280), D(530), E(0) #378221

詳解 (共 7 筆)

#881650
(D) 兩者皆由聯合國安理會籌設 而非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

 
16
0
#508024
1993年5月25日,安理會通過第 827號決議設立了起訴應對1991年以來在前南斯拉夫境內所犯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負責者的國際法庭(簡稱“前南刑庭”)。前南刑庭於1994年正式成立。
1994年11月8日,安理會通過了 955號決議設立了起訴應對1994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期間在盧旺達境內的種族滅絕和其他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怯行為負責者和應對這一期間鄰國境內種族滅絕和其他這類違法行為負責的盧旺達公民的國際刑事 法庭(以下筒稱“盧旺達刑庭”)。盧旺達刑庭於1995年正式成立。
9
0
#754510
天阿!!都沒聽過!!完蛋了~
4
0
#556468

所以應該把國際法院改成安理會負責籌設成立?

1
0
#2350373
答案不是C嗎?
(共 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1
#771139
(A)(B)(C) 就字義上感覺無錯,果斷選(D)
0
1
#626175
(D)1993年之「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及1994年之「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均由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負責籌設成立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