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審查標準規定,在我國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畢業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該標準第5條之1附表計算之累計點數至少滿多少點者,得受聘僱從事工作?
(A)60點
(B)70點
(C)80點
(D)9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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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60), C(12), D(4), E(0) #1729851
統計: A(40), B(60), C(12), D(4), E(0) #1729851
詳解 (共 3 筆)
#7656948
這道題目的正確答案是 (B) 7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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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據我國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之1規定,在我國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畢業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即畢業僑外生),依該標準之「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表」(項目包含學歷、聘僱薪資、工作經驗、專業技能、華語能力、外語能力、他國生活經驗及配合政府政策等八項)計算之累計點數至少滿70點者,即符合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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