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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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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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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下列法官之行為,何者違反法官倫理?
(A)在某政黨推舉之候選人的政見發表會場人群中旁聽
(B)在某公職候選人之競選活動中上台演講
(C)小額捐款給數個在野政黨
(D)在選舉時,私下表示自己支持某政黨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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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169), C(9), D(8), E(0) #688029
詳解 (共 1 筆)
CCW
B1 · 2017/05/30
#2231730
法官倫理規範第二十一條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
(共 23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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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Howard Hu
2019/07/21
私人筆記#1665321
未解鎖
第二十一條 法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從事...
(共 25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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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試題
1 有關本案中甲之所為,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甲對於公務員 A 關於其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現金 5 佰元之賄賂,成立刑法第 122 條第 3 項之行 賄罪 (B)甲於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施以撕毀交通違規單之強暴行為,成立刑法第 135 條第 1 項之事中妨害 公務罪 (C)甲損壞公務員職務上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而致令不堪用,成立刑法第 138 條妨害公務掌管之文 物罪 (D)甲毀壞他人文書,足生損害於國庫收入,應論以刑法第 352 條毀損文書罪之刑責
#687966
2 承上題,就警員 A 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將 5 佰元現鈔塞入 A 上衣口袋之際,A 尚無收受賄賂之意;對此階段之行為,A 之行為並不構 成違背職務收賄罪 (B)A 開口索取 1 仟元,但遭甲拒絕,其要求賄賂之目的並未達成,為刑法所不罰之賄賂未遂行為, 不成立犯罪 (C)A 開口索取 1 仟元,雖遭甲拒絕而未達期約,惟生收受 5 佰元賄賂之犯意並據為己有,其先行之 要求行為,應為收受行為所吸收,成立收受賄賂罪 (D)A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 5 佰元賄賂,並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因刑法第 122 條第 2 項為第 1 項之加重規定,應逕按因受賄而違背職務罪處斷
#687967
3 下列事由,何者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A)14 歲以上未滿 18 歲人之行為 (B)防衛過當之行為 (C)中止未遂 (D)純正身分犯,其無身分或特定關係人之行為
#687968
4 甲在公寓頂樓搭建違章建築,經他人檢舉,被列為優先拆除對象。甲獲悉 3 日後主管機關將進行拆 除工作,為了阻撓拆除,竟在拆除前一日將頂樓的大門鎖死,並在大門前貼上抗議文字「非經同意 過此大門必遭天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刑法第 135 條第 2 項事前妨害公務罪,必須具備使公務員執行或不執行一定職務,或使公務員辭 職之不法意圖,由於是處罰行為人之事前妨害公務的主觀心態,解釋上只要證明行為人有不法意 圖即可,不需要其他構成要件故意,即可成立 (B)甲所貼抗議文字,主要是為了妨害拆除公務之執行,可解釋為一種脅迫行為,成立刑法第 135 條 第 1 項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 (C)甲鎖死頂樓大門的行為,雖然有妨害拆除公務的意圖,但因為行為當時沒有對相關公務員進行強 暴或脅迫,甲不成立刑法第 135 條第 2 項事前妨害公務罪 (D)為了限制刑罰的不當擴張,實務認為刑法第 135 條第 2 項事前妨害公務罪,在案例事實中必須有 所希冀之意圖真正實現始成立代號:1901 頁次:12-2
#687969
5 甲以不明藥物使 A 飲用,趁 A 陷於神智恍惚、毫無意識不能抗拒時,令 A 交付財物新臺幣 10 萬元。 甲應負何刑責? (A)侵占罪 (B)詐欺取財罪 (C)竊盜罪 (D)強盜罪
#687970
6 有關賭博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共場所賭博財物,構成賭博罪 (B)單純提供賭博場地,不構成賭博罪 (C)邀約親人在家聚集賭博,構成賭博罪 (D)經政府允准發行彩票,不構成賭博罪
#687971
7 甲騎乘腳踏車行經 A 所有之木瓜園附近,見四下無人,遂進入園內竊取木瓜,為 A 發現,甲即出手 毆 A 成傷。A 倒地不起,甲帶著木瓜逃離木瓜園。甲應成立何罪? (A)準強盜罪 (B)加重強盜罪 (C)竊盜罪 (D)加重竊盜罪
#687972
8 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1 項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 通工具而駕駛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20 萬元以下罰金。」以下關於本罪之敘述 ,何者錯誤? (A)本罪為危險犯 (B)國際航線之客機屬於本罪之動力交通工具 (C)「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為本罪之結果 (D)本罪有致死傷之加重結果規定
#687973
9 甲借錢給 A,撰寫借據一式兩份,上面載明 A 向甲借錢 50 萬元等文字,兩人各自保留一份。後來, 甲聽說 A 遺失該借據,因此取出自己所保有的借據,將其上數額從 50 萬元更改為 500 萬元。甲改寫 數額之行為,在刑法上應論以何罪? (A)刑法第 210 條之偽造私文書罪 (B)刑法第 210 條之變造私文書罪 (C)刑法第 216 條之行使私文書罪 (D)刑法第 215 條之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687974
10 甲招集每會 1 萬元之互助會,尚有 A、B、C 3 人為活會,甲因急需現款週轉,未經會員 A 之同意而 在標單上寫標息 3 千元並簽 A 之姓名,參與投標而稱 A 得標,隨後即向 A 以外所有會員收取會款花 用。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罪,數罪併罰 (B)甲應成立偽造私文書罪與背信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C)甲應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詐欺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D)甲應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與背信罪,依想像競合論罪
#687975
相關試卷
無年度 - 99 新制法官及律師模擬試題:法律倫理#46832
-999 年 · #46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