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須公告多久?
(A)一個月
(B)三個月
(C)半年
(D)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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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43), C(651), D(9), E(0) #132672
詳解 (共 1 筆)
| 第 12 條 | (憲法修正案之提出)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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