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依據《國民教育法》之規定,以下有關學生入學之敘述,何者不正確?
(A) 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按學區分發
(B) 公立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按學區分發入公立國民中學
(C) 私立學校之學區劃分,由各校自行定之
(D) 私立學校之學生入學,由學校本教育機會均等及國民教育健全發展之精神,訂定招生規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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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 B(158), C(1458), D(123), E(0) #3261376
統計: A(68), B(158), C(1458), D(123), E(0) #3261376
詳解 (共 3 筆)
#6144227
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29 條之規定,
1.私立學校之學區劃分,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參照地方特性定之。
2.私立學校之學生入學,由學校本教育機會均等及國民教育健全發展之精神,訂定招生規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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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6776
國民教育法第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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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8122
依據現行《國民教育法》第29條之規定:「私立學校之學區劃分,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參照地方特性定之。」因此,私立學校的學區劃分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來定,而非由各校自行決定,故選項 (C) 敘述不正確。
(A) 正確:依據《國民教育法》相關規定,六歲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主管機關分發。
(B) 正確:公立國小畢業生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按學區分發入公立國中。
(D) 正確:私立學校學生入學之招生規定,須由學校本教育機會均等及國民教育健全發展之精神訂定,並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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