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之事項,不包括下列何項?
(A)法律是否牴觸憲法
(B)命令是否牴觸憲法
(C)命令是否牴解法律
(D)憲法增修條文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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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61), C(1256), D(916), E(0) #132195
統計: A(12), B(61), C(1256), D(916), E(0) #132195
詳解 (共 10 筆)
#1064251
法官認為命令有牴觸憲法之虞,則可直接拒絕適用 不需要大法官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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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250
立委聲請
- 1/3
釋憲
- 2/3,2/3
釋法令
- 1/2,1/2
命牴憲
- 2/3,1/2
政黨違憲
- 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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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1339766
最佳解的比例是不是錯了?!?
l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通過票數
n 立委聲請釋憲 1/3
n 釋憲,法律牴憲2/3出席,2/3同意
n 命牴憲 2/3出席,1/2同意
n 釋法令 1/2出席,1/2同意
n 政黨違憲 3/4出席,2/3同意
有請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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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461746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5 條 (政黨違憲之評議)
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判決】之評議,
應經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2/3之同意決定之。
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裁定】之評議,
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3/4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1/2)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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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12301
大法官解釋只針對法律或命令有沒有牴觸"憲法",命令牴觸法律不隸屬大法官解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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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697
C選項: 統一解釋法令,所以這樣還是不算命令是否牴解法律嗎?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者,與本機
關或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者。但該機關依
法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的約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不在此限。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權利遭受不法的侵害,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
法律或命令所表示之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
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
服,或後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在此限。
聲請統一解釋法令,應以聲請書敘明法定事項向司法院為之。依上
述第二款事由聲請者,應於裁判確定後三個月內為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者,與本機
關或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者。但該機關依
法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的約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不在此限。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權利遭受不法的侵害,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
法律或命令所表示之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
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
服,或後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在此限。
聲請統一解釋法令,應以聲請書敘明法定事項向司法院為之。依上
述第二款事由聲請者,應於裁判確定後三個月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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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800
我是想說解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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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429
D 釋字499
國大自己修憲改任期,就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國大自己修憲改任期,就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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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36
請問為什麼沒有命令是否牴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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