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所謂「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指的是下列那一類型的組織?
(A)企業
(B)非營利組織
(C)政府
(D)媒體
統計: A(18), B(2972), C(49), D(148), E(0) #161613
詳解 (共 3 筆)
~精修 (一) :
「第三部門」的「定義」:
一、「第三部門」 ( the third sector ) 指的是「相對」於「政府部門」、「市場部門」而「存在」的「第三種社會力量」。
二、「第三部門」兼具有「市場」的「彈性」和「效率」,以及「政府公部門」的「公平性」和「可預測性」等「多重優點」,同時,又可以「避免追求最大利潤」與「科層組織僵化」的「內在缺失」(江明修、陳定銘,2000:156)。
三、「第三部門」也可能以下列的「名詞」呈現,例如 :
(一)「非營利組織」 ( nonprofit organization );
(二)「慈善部門」 ( the charitable sector );
(三)「志願性部門」 ( the voluntary sector );
(四)「獨立部門」 ( the independent sector );
(五)「免稅部門」 ( the tax-exempt sector );
(六)「社會部門」 ( the social sector )。
所謂「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 指的是下列那一類型的組織?
(A) 企業
(B) 非營利組織
(C) 政府
(D) 媒體
~解析 :
近年來,所有「公共行政學者」均強調「民主行政」、「公共行政之公共性」 ( publicness ) 及「民營化」等「理念」,皆是強調「小而美」、「小而能」及「社會優於國家」 ( social is better than state ) 之「觀念」,再加上「官僚體系」之「無效率」,故一些普通存在於我們周遭之「組織」,如「公益組織」、「研究組織」、「醫院」、「基金會」等,均以「非營利」( non-profit )為「目的」之「組織」因應而生,我們均稱之為「非營利組織」或「第三部門」( the third sec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