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16026
年份:112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7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下列何種法律規定屬於違憲之事實上不平等?
(A)夫妻非薪資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合併申報且合併計算其稅額,而不得選擇分別申報
(B)納稅義務人申報受扶養人,除無謀生能力並確係其扶養者外,且須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
(C)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筆試錄取未具警察教育體系學歷之人員,皆安排至臺灣警察專科學 校受考試錄取人員訓練
(D)受聘僱外國人其眷屬在勞工保險條例實施區域外死亡者,不得請領保險給付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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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下列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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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非薪資所得應由納稅人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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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760號解釋,認為,並沒有明確規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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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D三個都是法律上的不平等選C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