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何者不具有法律案提案權?
(A)一般人民
(B)行政院
(C)立法委員
(D)監察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490), B(189), C(245), D(472), E(0) #1651679
統計: A(3490), B(189), C(245), D(472), E(0) #1651679
詳解 (共 7 筆)
#2818139
立法委員與黨團要15人以上連署
59
1
#5213069
法律提案權在法律上為專有名詞,憲法所規定的法律提案權的來源為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 、立法委員及符合組織法規定之黨團。人民提出創制法律的權力在憲法上屬於創制權,而請願案,送交立法院後若符合規定且經程序委員會審核可成議案,但程序上提出者仍為立法院,並非人民,所以基本上也可視為提案,但行使提案權的是立法院,而非人民。可視為立法院參考人民的請願意見後所進行的提案。
出處http://www.qask.com.tw/Answer.aspx?c=c1&id=24144
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