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不徵收執行費。但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應如何負擔?
(A)由行政執行處自行吸收
(B)由原處分機關負擔
(C)由義務人負擔
(D)由行政執行署編列預算支應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8), B(739), C(5718), D(193), E(0) #152200
統計: A(178), B(739), C(5718), D(193), E(0) #152200
詳解 (共 5 筆)
#127903
行政執行法
| 第25條 | 有關本章之執行,不徵收執行費。但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之。 |
122
0
#703550
義務人有義務而不履行,執行機關不必經法院同意可直接執行
ex拆違建,被拆的要付工程費用
31
0
#1602380
補充一點,一樣須要由義務人負擔的還有代履行,個人認為能一起記下來
行政執行法29條:前項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其繳納數額與實支不一致時,退還其餘額或追繳其差額。
23
0
#1304003
1. 25條 有關本章之(行政)執行,不徵收執行費。但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由義務人負擔之。
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