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交通違規處分確定後,受處分人逾期未繳款,於通知繳款期限屆滿後多久未經執行,即不得再為強制執行?
(A)五年
(B)四年
(C)三年
(D)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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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14), B(27), C(868), D(515), E(0) #152202
統計: A(4714), B(27), C(868), D(515), E(0) #152202
詳解 (共 10 筆)
#2270809
行政執行之執行時效:五年
行政執行法 第 7 條
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三年
行政罰法 第 27 條
損失補償及損害賠償請求權:知二逾五
行政程序法第 121 條:損失補償
行政執行法 第 41 條:損失補償
國家賠償法 第 8 條: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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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718
題目等同在問:行政上強制執行的消滅時效是幾年?
首先,機關發現行為人有違行政法義務,裁處時效是除斥期間3年(行罰27),超過就不能再罰。
然後,開罰處分確定後,同時起算請求權消滅時效5年(機關對人民)(行程131)和行政執行消滅時效5年(行執7),超過權利當然消滅,不得再請求亦不得強制執行。
首先,機關發現行為人有違行政法義務,裁處時效是除斥期間3年(行罰27),超過就不能再罰。
然後,開罰處分確定後,同時起算請求權消滅時效5年(機關對人民)(行程131)和行政執行消滅時效5年(行執7),超過權利當然消滅,不得再請求亦不得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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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185
國賠不是5年喔
國賠法§8Ⅰ 人民對機關求償: 知2逾5
Ⅱ 機關對重大過失、故意之公務員求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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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687
| 第 7 條 | 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 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 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 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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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400
國賠是不是應該也知2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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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173
最佳寫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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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410
所以
可以理解為
本題所說的交通違規處分
只是煙霧彈而以?
考點不在這邊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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