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下列何項行政行為屬行政處分?
(A)立法院通過決議請行政院提供施政計畫相關資料
(B)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與出國進修公務員約定須返國服務三年
(C)交通部公路總局通知汽車所有人繳納燃料稅
(D)行政機關催告受處分人如期繳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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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9), B(279), C(4153), D(960), E(0) #152207
統計: A(179), B(279), C(4153), D(960), E(0) #152207
詳解 (共 10 筆)
#213822
(D)是行政處分已做成,僅為通知需如期繳納罰鍰的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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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334
(D)→之所以不是行政處分是因為已經有1個罰鍰的處分,而機關只是根據這個處分催告人民,所以原則上並沒有對人民發生法律效果。
(C)→雖然用通知,可是實務上是把燃料稅繳款單直接寄給你(如你有車就明白),而該繳款單其實就是處分的繳款單(表示已經核定你該繳多少錢)而該核定就是行政處分,由於該核定是藉由通知請你繳款一併告知你,所以具體說來該通知其實就是同時告知你該核定,故也許這樣可以解釋為何係屬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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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423
催繳、催告→觀念通知
通知繳納→行政處分
通知繳納那張通知書告訴你需要去繳錢,是一行政處分
催繳通知僅在告訴你你先前的行政處分尚未履行,視為一觀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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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3160
回樓上6F,催告通知與催繳通知是相同意思,本題(D)選項有瑕疵,催告受處分人如期繳納罰鍰->「催繳通知」也有可能是「行政處分」,故應改為=>行政機關經合法送達通知書後,催告受處分人如期繳納罰鍰。------>觀念通知
42 臺北市監理處公告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同時將繳款書載明繳款日期,以平信寄送汽車所有人甲。甲未收獲通知,逾期仍未繳納,臺北市監理處乃以雙掛號函向甲催繳燃料使用費。此項催繳通知屬下列何項行政行為?
(A)事實行為
(B)行政處分
(C)執行行為
(D)觀念通知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2 年 - 102年 身心四等 行政法#9912
解析︰關鍵字判斷=>首次合法送達=>行政處分。
依題意知,甲未收獲通知,表示未合法送達,之後催繳通知乃首次合法送達,故此催繳通知為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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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868
催繳、催告→觀念通知
通知繳納→行政處分
以上都只是方便記憶的方法
12F所提的104年2月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我看你的敘述
93 年 3 月 1 日前繳納差額地價,逾期未繳納,將依行政執行法第 11 條規定處理,具有以書面限期催告履行
-->第一次裁決(也就是行政處分)
嗣甲分別於 89 年 12 月 、93 年 2 月 、93 年 12月、95 年 6 月 、96 年 12 月 、97 年 9 月發函催乙限期繳納
-->觀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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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6328
先通知(行政處分)在催繳(事實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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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27
(D)為觀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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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859
警察開紅罰單給你,亦為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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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402
B)行政契約
A)高權行為 統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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