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關於複保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複保險時,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當事人不得為反對之約定
(B)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保險契約無效
(C)故意不為複保險之通知者,保險契約無效
(D)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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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7), B(12), C(62), D(11), E(0) #2341316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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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35條

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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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不得為反對之約定指的是:當事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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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保險是指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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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保險法 第 35 條 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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