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齊崔杼者,齊之相也,弒莊公,止太史無書君弒及賊。太史不聽,遂書賊,曰:「崔杼
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又嗣書之,崔子又殺之,死者二人,其弟又嗣復書之,乃舍
之。南史氏是其族也,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將復書之,聞既書矣,乃還。(《新序.
節士》)
上文所載,主要在表現史家何種精神?
(A)秉筆直書
(B)言簡意賅
(C)隱惡揚善
(D)微言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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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7), B(13), C(12), D(24), E(0) #18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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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6 筆)
#4006040
齊國的崔杼殺死了齊莊公,齊國太史記載說:「崔杼殺了他的國君。」崔杼把太史殺了。太史的兩個弟弟繼續這樣寫,又都被崔杼所殺。太史還有一個弟弟仍舊寫上同樣的話,崔杼只好放棄。太史的族人南史氏聽說太史都死了,拿著竹簡前去準備再次寫下「崔杼殺了他的國君」。在路上南史氏聽說已經如實記載了,這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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